歐陽晶 鐘和燕 範盛華
  本報訊(記者歐陽晶 通訊員鐘和燕 範盛華)未對自偵案件辦案過程進行監督回訪、審訊桌抽屜及垃圾簍未清理乾凈、接訪幹警上班時未著檢察制服……江西省檢察院日前對該省11個地級市檢察院及南昌鐵路運輸檢察分院下發通報,對近期檢務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詳細列舉,要求逐一整改。
  記者從江西省檢察院瞭解到,從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,該院派出檢務督察組,就改進工作作風、密切聯繫群眾、糾正“四風”情況及節假日期間遵守中央八項規定、公車管理使用等情況,對該省12個市分院及54個基層院開展檢務督察。
  督察採取明察暗訪與突擊督察,聽取彙報與現場督察相結合的方式,重點察看了辦公場所、辦案工作區、案管中心、控申接待室、停車場,查閱了有關會議記錄、辦案工作區使用登記、車輛使用派遣單、財務賬冊和“三公”經費開支情況;抽查了“一案三卡”、同步錄音錄像、安全防範預案、自偵案件內捲、查封扣押凍結涉案款物等。
  針對督察中發現的主要問題,江西省檢察院在通報中逐個點名列舉,並根據該院檢察長劉鐵流的要求,將文字通報直接送各市、縣院檢察長閱知,對通報中被點名的單位,要求查明情況、糾正問題、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,切實防止類似問題的發生。截至目前,該省市分院已按要求將整改情況彙總,書面報送至江西省檢察院。  (原標題:不留情面點名列舉問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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